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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No.116 ·

提前回购的定价方式:三种计价标准的选择与后果

"业主有权提前回购项目资产"——这句话如果没有定价公式,等于没有价格。按评估价、账面净值,还是固定公式?三种算法,三种结果。同一批设备,按不同计价标准,价格可能差出一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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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前回购的定价方式:三种计价标准的选择与后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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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光者说

“业主有权提前回购项目资产”——这句话如果没有定价公式,等于没有价格。

按评估价、账面净值,还是固定公式?三种算法,三种结果。同一批设备,按不同计价标准,价格可能差出一倍。

一套可执行的回购条款,不需要”合理价格”这四个字。需要的是一个双方在签约时就约定好的算式。不是因为哪一方更会算账,是因为十五年后再来谈什么是”合理”,双方一定谈不拢。

问题所在

EMC合同中的提前回购条款,是业主退出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。当触发条件满足——无论是收益不达标、服务商违约,还是业主自身战略调整——业主需要以一个确定的价格买回项目资产,完成退出。

但多数合同的回购条款,只约定了回购权,没约定回购价。典型写法是”业主有权以合理价格提前回购项目资产”,或者”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”。

“合理价格”四个字,在签约时看起来没有问题。但回购通常发生在项目出现问题的时点——可能是收益不达标,可能是合作出现裂痕。此时双方对”合理”的理解,必然站在各自的立场上。业主希望按设备残值收购,服务商希望按未来收益折现定价。差距可能高达数倍。

回购定价的本质,不是在签约时算出一笔精确到分的金额。而是在签约时约定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算式。十五年后再把数字代入算式,结果自动浮现。不需要协商,不需要评估,不需要诉讼。

一个具体场景

某项目第五年,业主因自身经营调整,决定提前回购储能资产。合同约定”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”。

业主认为:设备已使用五年,按账面净值计算,约120万元。服务商认为:合同还有十年,未来收益折现后,回购价格应不低于280万元。

差距160万元。协商半年无果,进入仲裁。又过了八个月,仲裁庭参考第三方评估报告,裁定回购价为195万元。加上仲裁费和律师费,双方各自付出了远超预期的成本。

如果合同写的是”回购价格 = 项目总投资额 ×(剩余合同年限 / 总合同年限)× 1.1”,第五年回购,500万总投资 ×(10/15)× 1.1 = 366.67万元。或者约定”回购价格 = 设备账面净值”,那就是120万元。哪个公式不重要,重要的是有一个公式。有公式,双方在签合同时就知道回购需要多少钱。

两种条款

常见写法:

“业主有权以合理价格提前回购项目资产,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。”

替代方案:

“业主有权在以下时点提前回购项目资产:①合同第五年末;②合同第十年末。回购价格按以下公式计算:项目总投资额 ×(剩余合同年限 / 总合同年限)× 1.05。如回购时发生不可抗力或一方违约情形的,回购价格调整为:项目总投资额 ×(剩余合同年限 / 总合同年限),不乘溢价系数。双方也可在回购时协商其他价格,但任何一方不接受协商价格的,仍按本公式执行。”

差异核心:常见写法把价格留给未来的协商,而回购触发时点往往是双方信任最脆弱的时刻。替代方案约定了一个自动计算公式——有溢价补偿服务商的预期收益损失,有不可抗力或违约情形下的平价退出路径。同时保留了协商空间,但协商不成时公式自动适用,不需要对方配合。

适用性判断

三问自检:

  1. 合同里有没有回购价格的明确算式? → “协商确定""合理价格”是空白支票。填数字的不是双方,是未来的争议。

  2. 如果有算式,分子分母是什么——总投资额、剩余年限、还是评估值? → 总投资额最确定,未来收益折现最不确定。两种算法没有对错,但必须签约时选定一种。

  3. 不同触发条件下的回购价格,有没有区分? → 业主原因退出、服务商违约退出、不可抗力退出——三种情形的价格逻辑不同。没有区分的条款,把不同性质的退出混为一谈。

一句话总结

回购价格不需要”合理”,需要一个算式。

谈判参考话术

对方说”回购价格到时候再谈,现在定了也没意义,十五年后的价格谁也说不准”:

“正因为谁也说不准,才需要定一个算式,而不是一个数字。我们不需要预测十五年后的价格,只需要约定十五年后的价格怎么算。总投资额是确定的,剩余年限是确定的,代入公式就算出来了。这样双方在签合同时就知道回购要花多少钱。”

如果对方继续说:“溢价系数1.05太低了,我们剩余十年的收益远不止这些。”

“溢价系数可以谈——1.05、1.1、1.15都可以。公式的结构先定下来,参数我们可以根据项目IRR来反推。关键是先有公式,再谈参数。没有公式,到时候你们要的是未来收益折现,我们要的是设备残值,差距几百万,协商成本远高于今天的谈判。”

关联合同条款

  • No.113:模糊的退出条款——当协商成为唯一路径
  • No.114:单方终止权的触发标准——退出路径的数字、时限与资产处置
  • No.115:合同中途退出的赔偿范围——违约金能否覆盖实际损失
  • No.119:到期资产移交的隐性成本——拆除运输环保义务的费用归属